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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遴选宣讲团成员的通知
各位专家学者: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相关重要论述精神;根据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华夏传统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传承全国公益宣讲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安排,为了尽快高质量文明有序开展全国宣讲活动,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将对已经报名申请宣讲师(员)的专家学者进行考核评价,遴选出符合宣讲活动要求的宣讲团成员,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传承全国公益宣讲团,面向全国开展宣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宣讲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习近平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相关重要论述精神;聚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千年文脉中涌现出来的典型故事、古圣先贤、优良精神,与时俱进结合新时代社会发展大局之需,大力宣讲传统文化政策、经典文化、爱国主义、家国情怀、传统美德、青少儿国学教育、家庭国学教育、企业国学教育、社会国学教育、礼乐文化、为师之道、中医健康、传统武术养生功法、研究阐发、传承保护、创新发展、交流互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及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以来,革命、建设、改革的百年筚路蓝缕奋斗历程和丰功伟绩,引导广大社会群众体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精神和永久价值,统一到党中央的思想上来,凝聚出奋力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
二、选拔对象
已经申报宣讲师(员)的申请人(专家学者)。
三、选拔条件
1、有崇高的道德理想信念。坚持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习近平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相关重要论述精神思想,指导实践;
2、有突出的模范带头作用。传统文化知识渊博,能学以致用,律己慎行,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能够在广大群众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有综合的人文素养和技能。传统文化素养水平较高,能较清晰地认识和把握优秀传统文化宣教工作的时代需求和政治思想教育的需求;掌握一定的演讲技巧,具备较好的表达能力;能通过优秀传统文化的宣讲,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学习优秀传统文化,传承践行优秀传统文化精神。
4、遵纪守法、求真务实、乐于担当和奉献的良好工作作风。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乐于进取,不断学习,与时俱进地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事业,力争成为社会主义新时代楷模,为人民服务、为民族复兴尽一份力量。
四、选拔程序
1、筛选候选宣讲团成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传承全国公益宣讲活动组委会秘书处(简称:秘书处)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选出候选人;
2、考核选拔、公示。考核选拔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先对宣讲团候选人进行考核选拔,根据考核情况及综合条件,选出宣讲团成员;第二步从宣讲团成员中再经过线上考评,明确宣讲团成员的宣讲师或宣讲员资格,80分以上(含)至85分者为宣讲员,85分以上(含)者为宣讲师,80分以下者,须再次参加线上考评。秘书处不定期公示宣讲师和宣讲员人选。
⑴ 考核时间:2022年4月13日开始,一般选择周一至周五晚间19:30进行;
⑵ 考核方式:候选人经互联网线上视频授课(一般以腾讯会议为主);
⑶ 参加人员:遴选组专家、志愿者和广大社会群众; 3、聘用及宣讲。对于通过选拔明确宣讲师和宣讲员资格的宣讲团成员,实施1个月的试用考察,试用期期间至少组织1次宣讲活动,试用期满后,无有违规等不良社会影响者,统一颁发证书,宣讲团成员在秘书处统一组织领导下,按秘书处《宣讲团管理办法》开展宣讲工作。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传承全国 公益宣讲活动组委会秘书处 2022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