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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函字〔2022〕105号
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传承全国公益 宣讲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办发〔2017〕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办发〔2013〕24号),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相关重要论述精神。加强中华民族文化建设,发挥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功能作用,落实国家实施文化强国战略的部署,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共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动局面,积极弘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事业发展,在社会各领域的人才培养中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灵魂和中国智慧的基因,带动国民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增强国民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为国民安身立命提供精神指引,为民族复兴提供坚实的文化支撑,为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积极贡献。为此,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华夏传统文化发展研究中心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传承中华经典文化、实现民族伟大复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传承全国公益宣讲主题教育活动”,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承中华经典文化、实现民族伟大复兴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传承全国 公益宣讲主题教育活动 二、时间安排 2022年4月正式启动。 三、宣讲内容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文化政策解读、古籍经典、中华人物、诗词楹联、中国建筑、中华非遗、戏曲音乐、其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项目、英雄文化、家国情怀(爱国主义)、传统美德、尚武精神、健康农牧、传统美食、为师之道、国学教育(青少儿、家庭、企业、社会)、中医健康、学术研究阐发、传承保护、创新发展、交流互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内容。 四、举办方式 在全国以市为单位,联合有情怀担当精神的有关传统文化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事业机构和个人,组建《宣讲团》,共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传承社会公益服务推广平台,有组织、有计划、分阶段实施。 五、共建内容 1、共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传承全国公益宣讲活动市级推广服务中心/基地; 2、共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传承全国公益宣讲活动中华经典诵写讲基地; 3、共建国学教育人才培养基地,全面培养国家和社会所需要的各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人才; 4、共建华夏中心道德讲堂(企业、社区、乡村); 5、共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产业服务平台,以中国传统文化产业网为奠基支撑。 六、参与人员和组织 1、全国各地大中小幼学校校长、园长、一线执教教师; 2、私塾、学堂、书院、国学院等传统文化教育机构法人及传统文化教师; 3、读书会、家庭教育中心、学习中心的法人及教学人员; 4、有意于植入"中华圣贤智慧"的企业法人及中高层管理人员; 5、致力于实现“以德治国”的各级党政机关及公检法机构的国家公务人员; 6、有志于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各级各类大学毕业生和幼儿父母; 7、各类有信仰、有担当、有家国情怀的合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和组织; 8、其他有志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各界人士。 七、诚挚邀请 本次重要活动旨在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传承全国公益宣讲为契机,激活国人文化基因、找回历史归属感,带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人才培养、研究阐发、传承保护、交流互鉴,经济创新发展、人与人和谐共生,从而为真正达到提升中国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的目标,为世界文明进步、健康发展提供中国典范。为实现文化强国战略尽一份绵薄之力而努力!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中华复兴,吾辈担当! 欢迎有志于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事业发展奉献力量的有关单位和专家学者(师资)、各界爱国热心人士积极踊跃报名参与本次全国公益宣讲活动,通力合作、同心同德,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共襄盛举! 八、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华夏传统文化发展研究中心 承办单位:东圣玉府(北京)健康科技研究院 协办单位:北京明通圣贤教育科技中心(普通合伙) 北京三道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传承全国公益宣讲活动组委会秘书处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16号楼6层 监督电话:15321567299 咨询电话: 办公室 010-59431079 李老师 18844130101 贺老师 13691008373 叶老师 18704614513 杨老师 13384915447
个人参与:
机构参与:
2022年4月3日 |